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是一家新成立的丹麦全资的外资公司,我们生产汽车车窗饰条,公司刚刚起步。我想咨询一下,小微企业评定的要求和享受有优惠政策,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如果是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如果是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月初值+月未值)÷2;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的相关指标。2、税收优惠政策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财税[2019]13号文件相关规定。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您好:建议贵公司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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