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

2020-04-25 23:57:50
提出如下问题:
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信息服务

现代服务*代理服务

这两种服务我想跨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15% 可不可以享受政策。该企业是一家转售电企业。主要经营从电厂购电,转售给一些用电单位,发票内容开具是前面两项,对不对?可享受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是,转售电,属于销售货物,不是服务,不能享受生活服务的加计抵减。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