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专用发票地址错误能否作为记账和抵扣凭证,有法规依据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的内容:
基本内容:购货/销货方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以及银行账号
主体内容:提供或销售的商品/劳务名、计量单位、购货数量以及价格
其他内容:发票号码(不得跳号开具发票)、开票时间、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认证和比对时是核对密码区信息的,其中税务局认证发票是否合规的7个要素是: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号码
发票识别码、金额、税率、税额
以上信息与密码区中解码出的数据项目一致,那么发票就算是认证通过了。
可以看到,这7个要素中并未包括“公司经营地址”、“电话号码”等,原因是什么呢?
1.公司经营地址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区的数据项目,对解码不产生影响,所以不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
2.根据规定,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需要作废重开,而“公司经营地址”开错并不在此列。
所以,如果发票上公司的地址写错了,发票依旧能认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