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2019年10月取得太原城区联社**信用社银行贷款1000万元,取得贷款时我公司以现金缴纳印花税500元,按照万分之0.5缴纳,银行不给我们提供完税凭证,只取得一张现金缴款单。问题一、因合同双方都需缴纳印花税,银行这是代扣代缴的印花税,还是让我公司代银行出的银行应交的印花税?银行有代征印花税的权力吗?问题二、银行没有按照小微企业普惠政策再减半征收印花税?问题三、我公司可以拿这个印花税缴款单入账,还是需要再次申报印花税,再次向税务机关缴纳印花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贵公司上述业务应先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由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税票单据后公司再到银行进行税款缴纳。印花税是由甲、乙双方共同缴纳的税种,银行没有代扣代缴义务。建议到税务机关进行一下咨询看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