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准备外派常驻外国售后人员,社保福利由我公司负担,驻外期间的工资由外国客户支付给我公司,我公司再支付给员工。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公司应该怎么处理?这部分收入能作为免税收入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七、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