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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电厂缴纳政府基金问题

2020-06-24 21:57:4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原料药生产企业,自己有燃煤自备电厂,电厂不上网不并网,就像问一下,是不是不上网不并网的燃煤电厂不需要缴纳政府基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什么条件的电厂需要缴纳政府基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最好有具体的文件号。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需要缴纳政府基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


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改经体[2015]27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制定,并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的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2.《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3.《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4.《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5.《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6.《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 6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
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五、承担社会责任,缴纳各项费用
(一)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
足额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
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等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各级地方政
府均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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