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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股票收益个人所得税
2020-10-24 23:46:37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受托帮对方买卖一笔股票,在把股票转让收益支付给对方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能不能让委托方出具自行缴纳的承诺,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我公司不代扣代缴,将来有任何风险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委托方出具自行缴纳的承诺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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