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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专项经费 科研人员绩效 个税

2020-11-30 00:14:58
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获得了财政部拨付的专项经费,其中部分间接费用可以用于发放参与专项的科研人员绩效奖金。该部分绩效奖金如何缴纳个税?另企业基于经营发展(主要是地方税收贡献)良好,收到省级财政部门拨付的财政奖励,其中50%省级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用来奖励管理层,如企业将该部分发放给管理层,应该如何缴纳个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两部分资金都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只有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才可以免征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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