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已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现公司为职工报销医疗保险承担之外的个人部份。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人个所得税,如果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是按工资薪酬计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公司为职工报销医疗保险承担之外的个人部份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人个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du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第一种情况
企业已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则职工患疾病应当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额度的报销手续,获得一定数额补偿,此笔款项不应由企业报销,如果职工将医保不予报销票据到企业报销支取,应当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
企业未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或者虽然办理了医疗保险,但所患为重大疾病,医保报销比例极低,这类情况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报销,同时附有相应证明真实性的凭证,则可以作为生活困难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