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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转让增值税问题

2020-12-17 11:53:30
提出如下问题:
甲公司以每股21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原始股10万股。2019年A公司上市,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为18元/股,甲公司持有上述原始股转为限售股。现这批限售股已解禁,甲公司于2020年5月以每股31元的价格全部卖出。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税务总局在2016年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公告,以下简称53号公告),按照限售股的形成原因,在其中明确了三种类型的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原则。

一是因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是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是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四、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 ,您公司应当按21元为买入价,按(每股卖出价-每股买入价)*100000/1.06*6%来计算要缴纳的增值税。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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