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结业要不要利润分配,若分配利润要不要纳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结业和利润分配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已经就是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因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配税后利润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