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请教,辛苦了!
举例:假设销售西装一件 1170元,赠送一件衬衣117元(假设税率是17%)。(假设公司是拟上市公司)
按新收入准则账务处理应确认的收入:
西装应确认收入=1000/(100+1000)*1000=909.09
衬衣应确认收入=100/(100+1000)*1000=90.91。
但是日常开票可能如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开票情况:反映西装和衬衣的价格,然后一次性的开具折扣金额---折扣金额=衬衣的金额
1、西装 1000 170 1170
2、衬衣 100 17 117
3、西装折扣 -100 -17 -117
第二种开票情况:反映西装和衬衣的价格,同时分别按照西装和衬衣的公允价格分摊折扣金额
1、西装 1000 170 1170
2、衬衣 100 17 117
3、西装折扣 -90.91 -15.45 -106.36
4、衬衣折扣 -9.09 -1.55 -10.64
我的问题是:
1、是不是现在开具的发票上显示的具体明细金额数字与账务处理没有必要完全一致,只要总金额一致即可。但是不是能一致最好一致,比如本例:(1)是不是按第一种情况开具发票,按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也可以?(2)是不是按第二种情况开具发票与新收入准则具体数字金额保持一致更好?
2、(1)我司ERP的出库单上显示的是:西装1000元,衬衣100元,折扣100%,衬衣折扣后金额为0,这样的出库单可以吗?
(2)比如按上述第二种情况开票,出库单需要按第二种开票情况告诉业务部门需要按照开票的模式开具出库单吗?
(3)对买一赠一对开具发票有规定(在一张发票金额中开),那税务局对单位的出库单等内部凭证有规定必须与开票方式一样吗?
3、还有很多种其他的开票、入账、出库单等,麻烦老师能给与总结性的指导原则吗?
非常感谢!辛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这两种开票方式都可以,没有差别。
2.出库单总的金额是一致就可以,没有必要按开票模式操作,税务机关对出库单的方式没有规定。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