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B转让给另一全资子公司C,已知A公司前期收购B公司时B公司亏损,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100万,B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现根据国税2015年第40号和财税2014年109号规定有两种账务处理方法,
第一种账务处理:股权支付
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00万
B公司 借:实收资本-A公司 1000万 贷:实收资本-C公司 1000万
C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000万 贷:实收资本-A公司100万 资本公积900万
第二种账务处理:无偿划转
A公司 借:资本公积1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B 100
B公司 借:实收资本-A 1000万 贷:实收资本-C 1000万
C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B 1000万 贷:资本公积 1000万
以上两种账务处理方法是否正确,是否能符合国家规定暂免增收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处理正确,无偿划转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按账面净值划转可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