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2021-05-14 18:44:27
问题:我公司对外采购一批淡水鱼类,进行对外销售,请问下增值税率是13%还是9%,请问如何区分是否使用低税率?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这部分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文件,
继续提问:不是说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才能免增值税吗?我公司这部分农产品不是用于流通环节,是作为生态补偿措施放归大自然,客户单位为水电站等生态补偿责任单位,也适用于免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适用13%税率: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9%税率:农产品(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适用6%税率: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
财税〔201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因此,看您的描述,您公司不属于无偿捐赠,属于销售,而且可参考财税【2012】75号文的规定,适用免税政策。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