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开采矿发生的探矿权与勘测费如何核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如果已勘探完毕,且探明了具有开采价值的储量,可以计入无形资产,进行分期摊销
2.如果已进入详查阶段或者已部分探明具有开采价值的储量,可考虑计入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并将勘探费进行资本化,期末根据探明储量情况测算是否减值。待勘探完成时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3.如果仅处于普查阶段且未探明具有开采价值的储量,应将其计入无形资产,在探矿权证所属期间进行摊销。,此期间勘探费也应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