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在山东济南,在北京有业务,属于健康服务类的,想问一下,在北京是成立分支机构还是分公司,还是独立的法人,三者对税收的区别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大多数分支机构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有独立的会计记录和报告系统。它们通常需要设置一套较为完整的账簿,用来记录其本身发生的经济业务,单独核算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向总部报告。但分支机构会计科目的名称与编号、会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方针等,一般由总部事先规定。
根据以上来判断成立什么样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