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有个问题咨询: 有家汽车设计类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1000万以上,合同包括很多验收节点,约定在验收合格后有收款权。当前是按照验收节点分段确认收入,成本是按照实际发生进行核算,验收合格的成本计入到损益,尚未验收完的成本计入到存货处理。现在的问题:(1) 此类业务是按投入法还是产出法确认收入? 如果是按产出法,那按照合同的验收节点作为履约进度是否充分?因为当前没有同行业对比数据。(2)如果按照投入法,比如完工百分比法,这块对合同的预算是否有明确的要求,还是说我们先基于当前的情况做预算,等到完工时进行调整也可以?(3)对于已发生成本,但尚未验收的情形,我们是否可以放在存货科目,还是要进行评估后,如果能完全收回成本进行平行结转?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按产出法,按验收节点作为履约进度。
2.预算在合同签定时已经做出,您公司按产出法即可,不用按投入法。
3.已经发生未结算的成本,可放在存货科目,待验收完毕后,再进行结转。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