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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用于维修视同自产货物的外购零部件,是否符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2021-10-11 14:23:20
提出如下问题:
标题:生产企业出口用于维修视同自产货物的外购零部件,是否符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1、A生产企业(出口业务)与B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且已作备案管理。

2、A生产企业按照财税2012年39号附件4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将B企业生产的产品视同自产货物进行出口。

3、现在A生产企业还需出口B企业自产货物的配套件(外购),即视同自产货物的配套件(外购),用于维修视同自产货物(B企业自产产品)。即自B生产企业或其他企业购入的与视同自产货物相配套的零部件。

4、A企业出口的外购的用于维修视同自产货物的零部件能否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出口退税?

5、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第二条第二款第1条 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这句话中的自产货物是否包含视同自产货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个人理解是包含自产货物,建议贵公司再与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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