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个人将自有的汽车以投资或销售的形式转给企业,分别要交什么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这里明确了二手车转让属于范围之内。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因此,自然人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如销售或投资的收入大于财产原值,会涉及到20%的个人所得税,如小于财产原值,则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是万分之三。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