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出口业务

2021-10-21 19:44:1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出口有部分业务有这种情形,因为是长期合作伙伴,交易金额没有确定的情况下,先进行了出口发货,按暂定价格去进行报关的。





因为对价格的协商,会持续几个月,比如说客户要求卖价为80万,但是我们希望是100万不断的进行协商。这种情况下先按100万的金额申报出口了,最后只收到80万的货款。





1) 那我们应该什么时候确认销售收入



2) 如果一开始已确认了销售收入100万,后期只收汇80万,这个差额可否在未来的销售收入中进行调整。



因为涉及出口退税,退税是按关单节奏进行的,调整收入的话,用以前的关单对应的收入,这样以往的退税申请也会调整,很麻烦



如果在未来的关单中进行调整,是否有风险



*这里指的调整:未来关单是按确认的、认可的(协商价格已处理完毕)交易金额进行出口申报,调整金额只是在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进行调整,以及申报退税



即:发票和关单不一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的时间做为收入确认时点。2、发票和关单不一致肯定存在问题,不建议这样处理。实际收到的款项为什么与确认的不一致,需要依据原因进行处理,不能对以后的收和进行调整,这样操作存在风险,建议谨慎处理。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