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短线操作几十只股票,频繁交易,需要按每次交易计提投资收益吗?还是按持仓总资产公允价值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因此,您的每次交易都要按卖价和买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算投资收益,增值税的计算按余额来计算缴纳,并不是按持仓总资产。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