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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补足分红

2021-11-22 20:45:03
提出如下问题:
原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今年新引入另一家C公司对B公司增资,增资协议中约定,如C当年根据B的利润分配方案获得的利润分配金额低于全部增资额的1.5%时,由原股东方A向C补足差额。请问,A向C补足的差额部分,双方应如何账务处理?A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这项业务属于增资时的一项附加条款,公司可以先做预计负债计提。年末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帐务处理即可。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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