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假如2021年10月公对公转一笔材料款,但是10月份没有收到进项票,但是公司想把这笔材料款入10月成本,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上月的暂估入帐,在下月初全额冲回,下月来发票的按实际金额重新作正常帐务处理.
如有多项暂估入库并不能在下月取得实际结算票据的,建议设置平行式明细帐核算.
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红字)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