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在银行办理的保本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文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由于结构性存款在合同中约定保本,取得结构性存款持有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 ,您公司收到的保本性收益,按“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