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想问一下有房产证的原材料库可以不缴纳房产税吗?是不是有房产证的都需要交纳房产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有房产证的原材料库不可以不缴纳房产税,
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经营自用的房产)——房产的计税价值(余值)
计税价值(余值):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的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屋原值
①房屋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②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③对地价的规定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宗地容积率=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如一块土地的面积是10万平方米,在土地上建造了2万平方米的房屋,此时宗地容积率=2÷10=0.2;如果建造8万平方米的房屋,则宗地容积率是0.8.如果是宗地容积率是0.2的房屋是需要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即2×2=4万平方米计算地价的。
④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a.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b.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⑤改扩建对房屋原值的影响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⑥地下建筑应税房产原值的确定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