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会计处理时,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我公司为地产企业,利息支出记入了开发成本,取得暂时闲置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冲减了开发成本。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中包含利息收入。请问,我公司在账面上冲减成本的专门借款利息收入是否应在取得利息收入当年汇算时调增应纳税所得税?然后项目完工账面转主营业务成本的汇算年度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呢?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闲置的利息收入应当冲减财务费用,而不是冲减开发成本,您公司应当把账务调整,账务调整后,也不用调整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完工时,也不用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