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实际业务情况: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兰东房产违法所得全部没收的决定,由我公司(甲方)与兰东房地产公司(乙方)签订协议,对该项目578套住宅及商铺、地下车库,总面积81955.99㎡,以成本价4338.98元/㎡收回,成本价收回总金额为3.56亿元。
付款方式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支付房款总额的30%房款,乙方收款三日内向甲方交付30%房屋。待甲方支付至房款总额的95%后,乙方需在5日内交付剩余所有房屋。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乙方向甲方物业公司移交整个小区物业管理,待乙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并移交所有房屋及物业管理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的房款。
截止目前,大证已办理完,房款已全部结清。乙方未向我公司开具发票,也未办理产权证。现我公司与某街道进行协商,将上述578套房屋整体转让,用于街道拆迁安置,价格约为8000元/㎡。
若按照业务流程,兰东房地产公司先将房产证过户至我公司,我公司再将产权过户至街道拆迁户,中间涉及契税、土增税、印花税,税负较大且流程复杂。现准备由开发商兰东公司直接将产权证开给住户。
问题:税款缴纳环节如果由乙方直接开票给拆迁户,乙方承担4338.98元/㎡产生的增值税,甲方收取的房款该如何缴纳税金?该业务如何操作节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原则过户流程不影响税款交纳,因为双方是有转让协议的,所以贵公司应依据协议约定正常交纳上述税费。如果贵公司想对上述项目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到我们俱乐部的再场进行一下咨询,我们会有专人为您提供服务。按照规定在这里是不能为您直接提供税收筹划的。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