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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收到的违约金是否作为价外费用处理?

2021-12-22 22:19:11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1、收到的违约金要不要作为房产税的计税收入交房产税?2、收到的违约金是否作为价外费用交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违约金不属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不需要计征房产税。2、违约金属于价外收入,应并入租赁收入中计征增值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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