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我公司出租的商铺,合同中注明按出租面积及单价、应收租金金额。同时合同注明免租期一个月,实收租金金额。请问在合同中注明免租期,房产税和增值税分别怎么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合同中注明免租期,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不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因此对于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出租方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