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建安公司出现工伤事故,公司先垫付赔偿款100万,后几个月收到保险公司赔偿60万,这部分差额40万能否在企业作为支出列支,如何做分录?公司垫付时做借:营业务外支出100 贷银行存款100,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时借:银行存款60贷:营业外支出60 还是用其他应付代替营业外支出?这部分支出如何进成本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发生工伤时,企业先行支付医疗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工商医疗专户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相关机构予以赔偿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XXX(工伤医疗使用人)(多出长款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工商医疗专户
如果补偿部分不足以支发生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超出赔偿部分)
其他应收款-工商医疗专户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收到补偿并清理超额部分赔偿: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工商医疗专户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超出赔偿部分)
月末结转管理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