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内部员工预出售一台已使用过的汽车给公司,出售价格低于原采购价,请问涉及哪些税种?税率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双方应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三。不涉及其他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因此,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