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土增清算,印花税可否扣除
天津地区的地方教育费和防洪费可否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三、关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问题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其他转让房地产行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因此 ,印花税是可以扣除的,从税法的角度考虑,依据当地规定缴纳的税费也是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具体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毕竟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很多的地方规定,也是以地方规定为准。谢谢提问!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