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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减免

2022-04-02 22:08:03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一下老师,江苏常州有无工会经费政策,成立一年内的企业可以不交工会经费,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一章 工会经费收入
  第一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依规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应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江苏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 按照江苏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应当留成的经费。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 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因开展工作和活动需要可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工会经费一般是针对国企,大型企业的有工会组织的。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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