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2022年4月小微企业等开始办理增量留底退税或存量留抵退税,办理后在申报当月增值税及附税的情况下,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在计算附税时能否在扣除退回的留底进项税后计算缴纳城建、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还是需要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有无税法文件规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收到留抵退税后,同时也可以在将来缴纳的附加税的税基中扣除相应的退税金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年80号)“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具体计算方法为当期缴纳附加税=(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留抵退税金额)*附加税比例。原因为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缴纳,如果企业申请了留抵退税,则会导致后期缴纳的增值税额增加,同时也会按照该金额缴纳附加税。如果在计算当期附加税时税基不扣出留抵退税金额则会重复计征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