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在没有与甲方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干了项目上的一部分基础性的工程,最终项目终止,甲方也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我们自己单方面干的,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单位在这个项目上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归集完以后的处理方法上有几点疑虑,请教老师。
1.是暂时先列示在账面上还是归集完以后就直接结转到营业外支出?
2.如果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没有收入与之相匹配,税务局可能不予认可?
3.直接做营业外支出,没有任何资料附件的支撑(与甲方的任何资料都没有)妥否?如果可以做到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用公司内部的有关这个项目的情况说明予以支持?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属于营业外支出,您公司需要准备相关资料,无法取得甲方资料,那么就准备公司内部关于项目支出签批文件作为附件。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