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留抵的进行税额已转出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负数,现在收到留抵退税,应该如何记账?
退税冲抵了进项留抵,那这部分进项税额还能继续扣减销项税额核算增值税使用吗?
这个退税是不是相当于以前实际缴纳的税款退回了,应该放借方负数?对账面的应抵扣的进项税账面金额没有关系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