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根据国税总局2022年14号公告申请退回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我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较为简单,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余额,收到退税款对应留抵减少,对应科目进项税额减少,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若账务上已经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则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