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教老师,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给予折扣,打折或者免收,那么打折和免收两种情况如何开发票?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打折的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按打折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免收即为无偿赠送,增值税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所得税也是视同提供劳务。谢谢提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