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国企,一般纳税人,2011年转让给甲公司土地,转让土地收入1000万元。另外,甲公司愿意负担我公司出让国有土地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200万元。请问:1.甲公司为我公司负担的土地出让金200万元,我公司是否交纳增值税?2、我公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这200万元是否影响土增税清算?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公司签订的转让合同多少,对方负担的2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在转让合同中明确标注,如果标注清楚,那么您公司需要按800万元给对方开具发票,按800万缴纳增值税同时土地增值税也是按800万元。否则您公司要按1000万确认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收入,收到的200万元,冲减您的成本。您公司的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文件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