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个人股东A占2%认缴20万元,现公司向个人股东A借款1亿元用于购买土地,请问老师:公司支付给个人股东的借款利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公司支付给个人股东的借款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