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为2004年改制后的国企(一个单位分成了三家,),改制前的单位给职工按照房改房分给她一套房,该职工支付了25000元,并办理了产证,现在由于夫妻双方只能享受一套福利分房,因此该职工将房子退回,我单位退给该职员25000元(有当地的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红头文件,从该企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账户支取),并将该产证办理在我单位名下,请问我单位对该房产的入账价格?该房产的房产税的计税价格?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单位对该房产的入账价格25000元,房产的房产税的计税价格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