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购入的房产一直闲置,是否需要按期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第一条规定:“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条规定:“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但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尚未处理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除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在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外,其它企业的闲置房产仍应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