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需要在城乡交际处建一个天然气门站和加气站,选址地上已有一家煤场在经营,经营方建有简单的围墙、平房、罩棚等,已有的经营方和村里签订的是35年的租赁期,每年向村里交租金。我公司在用此地时和原有经营方签订转让协议,受让改土地的租赁权,同时受让地上一切建筑物。后期每年的租赁费由我公司向村里缴纳。想咨询下次转让协议涉及哪些缴纳哪些税?转让方(原经营单位)是以个人的名义签订的此协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对于签订的转让合同贵公司只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土地在开征范围内,以后每年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名义,贵公司付款时还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2.转让方应当就转让资产的明细分别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和所得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