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共享专机项目合作协议》,我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认购目标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以享有共享专机的相应权益,该协议其中有一条协议是这样的:共享专机采购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我方每年可享受9天的底价飞行,对于不使用底价飞行天数的,待共享专机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支付,
我司这一年内没有使用9天的底价飞行, 现对方公司支付给我公司这笔权益的金额怎样进行账务处理?需要交哪些税金?税率是多少?
二、如果1年内使用了9天的底价飞行 ,协议规定要支付燃油费,维保费,人工费,起降费等这些个性化等费用,那支付这些费用时,对方单位是否开发票给我公司,然后,我公司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老师您好!你回答第一项的账务和税务处理是:入投资收益科目 按照25%交企业所得税,那支付燃油费等费用时:是否进入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呢?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