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请问应税单位租赁免税单位的房屋,租赁协议规定免租期1年,1年之后需征收租金XX元,那么免租期应该由出租房还是承租方缴纳房产税,房产余值是根据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吗,公式是什么呀?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免租期应该由出租方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