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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扣除问题

2022-05-29 00:38:09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甲企业2021年将以前年度挂账的预付账款计入成本里,未取得发票,对方单位已经注销了,所得税扣除需要什么证明资料?需不需要纳税调增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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