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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模式下纳税主体

2022-06-15 18:17:04
提出如下问题:
一方出地(不具开发资质)一方出资(地产开发公司,具备开发资质,负责项目开发与销售),房屋建成后出地方参与房屋分配。

问题一:合作建房模式下土增清算的主体是合作双方还是地产开发公司?

问题二:纳税主体是地产公司还是双方?如在欠税的情况下,税务局会对地产公司追缴还是对合作双方进行追缴?依据什么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合作建房模式下,对于纳税主体,税收法规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出台的政策文件不尽一致,应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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