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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税会处理?

2022-06-29 08:11:5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将公交车租赁给广告公司,用公交车身和电子屏发布广告。广告公司欠我公司租赁费100万元,我公司起诉,经法院判决广告公司支付我公司租赁费100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双方都是一般纳税人。请问:我公司收到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是否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开具发票,发票项目开具什么,如何开具?政策依据?会计如何核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如下:“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

因此,您公司收到的违约金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开票同主价款编码保持⼀致,即与租赁费一个编码,会计核算按营业外收入。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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