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无形资产摊销

2022-07-01 08:50:31
提出如下问题:
购买水权,使用年限15年,必须按15年摊销吗?还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
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