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租入其他地区的一栋楼做众创空间,每月对外收取的固定金额可以做为服务费收入吗?如果做为租金收入,这种属于二房东的还需要交从租房产税吗?是否在我们租入时,一房东已经交过从租房产税了,我们再对外出租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交了,现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仍要交,也是减半征收的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二房东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86〕90号发布,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